一 墓葬的形制与结构
1.墓坑结构
该墓早年或有封土,但已遭破坏,原开口平面也已不存,现开口在耕土下,距地表深约0.3米。M1为竖穴土坑墓,平面呈“甲”字形,方向102°,通长15.8、宽9.1米,墓底距地表深度为5.65米。墓道在墓葬东部,近长方形,长5.9、宽2.6~2.86米(东部略窄),直壁坡底。底长8.5米,坡度22°,坡不至墓底,与墓底有约2.15米的高差。墓道两边紧贴墓壁各放置三根矛和两面盾牌,对称摆放。矛头皆向墓道入口方向,平行竖置斜放,盾牌放在矛的东侧。依现开口,墓室平面近正方形,东西长9.8~9.95米(北壁比南壁长0.15米),南北宽9~9.1米(东壁比西壁宽0.1米)。存有一级台阶,台阶宽度基本一致,宽0.62米。台阶以上为直壁,残深0.58米。台阶以下四壁内收,呈陡坡状,此设计确实有效地防止了墓壁的坍塌。墓坑四壁光滑,坡度略不相同,在64°到69°之间。墓底长约4.3、宽约3.6米,墓底至现墓口深度5.35米。木椁放置在墓室内中部偏南处,椁底至墓坑底面还有约0.75米的深度(图二;封三:1)。
2.棺椁结构
该墓的葬具为一椁重棺,椁顶距地表深3.32米,木椁通长3.7、通宽2.4、连盖、底通高1.55米。盖板上铺有竹席,虽朽但痕迹清晰,人字形编织,每缕宽度约为0.8厘米,少数宽1厘米,竹席搭盖范围稍超出椁顶。木椁盖板由六块厚木拼合,由于盗墓破坏,东部第一、第三块盖板被凿断,第二块盖板缺失,现余三块整板和两块残板。每块盖板宽度0.35~0.65、厚均0.22米。盖板拼合整齐,通长3.7、宽2.4米,略宽于椁室,四面出沿。部分盖板下设计有凹槽,与部分椁壁板顶面凸起的榫恰好扣合(图三)。
椁室通长3.6、通宽2.3、内空净高1.12米。于东北设一主椁室,南侧和西侧各设一厢,两厢间相通连,无隔断。主椁室的壁板和挡板均是用厚约0.19米的两块木板垒成,在挡板的内侧两端各凿有竖槽,壁板两端分别嵌入挡板的竖槽内。主椁室底部由三块厚板铺成底板,底板中间的木板横截面呈“T”形,与两侧的木板卡合紧密。三块木板又整体嵌入其下的两根枕木内。三块底板长2.95、通宽1.62、厚度均为0.23米。两根枕木并排横放,枕木上部挖出凹槽,恰将主椁底板牢牢嵌入其中。两根枕木长2.12、宽0.24、厚0.26米。
主椁室的壁板顶面上于东、西各设计出高约1厘米的凸榫,组合成“[]”形,凸榫恰与椁盖板下的凹槽相合。在主椁室南北两壁板的顶面内侧,各凿有下凹约3厘米的浅槽,其上本应搭放遮盖主椁室的薄板,薄板每块长约1.2、宽0.15~0.2米,厚约1厘米,横向整齐排列。但由于盗墓的破坏,现仅于西端残存少部分薄板,也已从主椁壁板的浅槽上塌落在外棺的顶盖上。
在主椁室外南、西侧各设一厢,两厢通连无隔断。边厢所用木料与主椁室材质不同,且都较薄。南边厢侧板厚0.09、端板厚0.11米。内空长2.76、宽0.6米,底板长2.96、宽0.84、厚0.09米。底板一侧搭在主椁室底部伸出的枕木上,底面初约与主椁室内底板平面相平,现南半部已向下塌陷。西边厢内空长2.1、宽0.54米。西侧板厚0.1、北端板厚0.13米,底板长2.72、宽0.65、厚0.1米。底板内面与主椁室、南边厢内底平面基本相平。南、西两边厢的各侧板间皆以榫口嵌入凹槽的形式固定。发掘时发现南、西厢顶部亦各自有盖板,在西厢的两端侧板的顶部内侧都设计有凹槽,正是用来搭盖板的。南边厢两侧的侧板顶部内侧也局部设有凹槽,可能是用来搭横板,以撑托南厢盖板。但南厢盖板已被盗墓者凿穿,因此只残存了西半部(图四)。
主椁室内放置有两层棺,分为内棺和外棺。外棺粗糙厚重,紧贴主椁室内壁,推测原长2.46、宽1.02、高1米。现已被盗墓者凿坏,棺盖仅余西部,底板东部亦被局部凿穿。棺盖板残长0.48、宽1、厚0.15~0.2米,盖顶呈弧形,为一块整木制成,下部带有母口。壁板和挡板也皆为整木,厚度均为0.19米。棺口外低内高,与盖板子母口扣合。壁板内侧两端分别凿出与挡板同宽的竖向浅槽,浅槽的上下各有一个穿透的方孔,挡板两侧上下也各有一方形榫头,榫头分别插入壁板两端浅槽内的穿孔中,挡板两端也正好扣合在壁板的竖槽中。棺底板厚亦为0.19米,上宽下窄,宽出部分正好插在壁板和挡板内侧底部的一周凹槽内,使得棺底与壁板、挡板结合牢固。外棺内壁比较平整,均髹红漆,但外壁粗糙,腐朽较甚,未见漆面(封三:2、3)。
内棺置于外棺之中,精致狭小。东部已被盗墓者完全凿掉,仅存西半部。盖板残存长度0.45、底板残长1.1米。内棺宽0.59、高0.55米。棺盖、底板厚均7厘米,壁板和挡板略厚,为8.5厘米。内空截面近正方形,高0.41、宽0.42米。棺顶盖下沿边缘挖出一圈凹槽,与棺顶凸起的子口扣合。底板与挡板、壁板间也均以卯榫咬合,平整无隙。棺内、外壁平整,外壁髹黑漆,内壁髹红漆,漆面艳丽如新(图五;封三:4)。
二 墓葬内的填土及随葬品情况
墓葬内的填土分上下两部分:墓室上半部分(0~3米)包括墓道内的填土为黄花土,土层经过层层夯实,偏上部分夯层较薄,厚度多为8~10厘米;偏下部分夯层略厚,有的层厚达15厘米。夯层均较为平整,夯面上可见明显的圆形夯窝,直径5~6厘米。夯窝排列无章,夯打时应是众人用棍棒类一齐向下捣夯,并未集束。夯打后的填土非常坚硬。从剖面看,黄花土夯层与盗洞填土交接处,存在明显的因挤压而向盗洞内下沉的现象。墓室下半部分(3~5.35米)填土为青膏泥,土质纯净,也较为板实,从椁顶以上0.3米至椁下0.75米皆为青膏泥,将木椁完全包裹。
墓葬仅发现一处盗洞,位于墓室中部偏东。盗洞平面近椭圆形,南北长1.2、东西宽1.02米,挖掘深度为从墓口向下直到椁盖板以下。洞内填土可分为三大层,上层填土较为坚实,为黄褐色花土;中层渐松,为黄褐色花土夹杂有少量青膏泥土;底层为松软的青膏泥土。盗洞对墓葬有较大破坏,导致泥土进入木椁和棺内,发掘时,木椁的主椁室内已基本填满淤泥,而南边厢东半部淤泥很多,向西渐少,西边厢只有底部有少量淤泥(图六)。
墓葬因被盗掘一空,棺椁内未出土一件完整遗物。仅在墓道两侧各发现3根矛和两面盾牌,矛的柲部和盾牌为木质,已完全腐朽,但木胎表面的漆皮尚存,因此可以清晰地分辨出矛的柲部和盾牌的形状。矛的木柲两端削得尖细,分别插入矛头和镦中,中部粗细较为均匀,直径约3厘米。由于原墓口已被破坏,有3根矛的矛头已经不见,其余3根完整的矛通长3.4~3.45米。四面盾牌从痕迹看形制基本相同,为圆角长方形,高约0.7、宽约0.49米,中部有竖脊,脊面朝外放置(图七;封三:5)。在木椁外侧东部接近木椁底面深度的青膏泥填土中发现铁臿1个(推测可能是当时埋墓时使用的工具,掉入填土内)。其余发现的均为残陶片和砖块。在盗洞填土内,上层和中层零星出土有少量东汉时期的绳纹砖块,在底层青膏泥土中出土有大量陶器残片,也有极少量的砖块。在被盗扰的主椁室和边厢的淤泥中,也出土了较多陶片。
三 出土遗物
1.陶器
全部为残片,以灰陶为主,有相当一部分是黑衣陶,除了鼎足基本都是夹砂陶以外,其余多为泥质陶。陶器烧制火候较高,陶质较硬。以素面为主,少数饰有凸弦纹、凹弦纹,部分鼎的腹部饰绳纹,鼎的足根多饰兽面纹。陶器可辨器型有鼎、豆、簠、钫、壶、勺、箕等。出土鼎的残块最多,从鼎耳和鼎足的数量、尺寸和陶质观察,随葬的陶鼎至少有8件,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相应的器壁厚度也不同,分别为大鼎1件、中型鼎2件、小型鼎5件;豆仅见1件,只残存喇叭状圈足;簠残存有 3块带有足部或盖钮的残片,可能属于同一件器物;勺根据残存的柄可知至少有4件;箕有1件;其余钫、壶等残片散碎,无法计算确切数量。
鼎 皆为残片,其中鼎耳部残块15件,鼎足21件。
鼎耳分作三型。
A型:1件。标本M1扰:5[1],泥质灰胎黑皮陶,斜方唇,平折沿微凹,口微侈,外侧口沿下置梯形附耳,耳尖外撇。残长19.2、残高20.3厘米。耳长16、宽7.4~10厘米。鼎口径42厘米(图八:1)。
B型:4件。标本M1扰:6,泥质灰陶,方唇,子母口,外部口下置梯形附耳,耳尖微外撇。残长21、残高16.8厘米。耳长12.6、宽6.2~7.8厘米(图八:2)。
C型:9件。标本M1扰:7,泥质灰黑陶,方唇,子母口,外部口下置梯形附耳,耳尖外撇较甚。残长12.8、残高8.7厘米。耳长7.9、宽5~6.1厘米(图八:3)。标本M1扰:8,夹砂外黑内红陶,方唇,子母口,外部口下置近长方形附耳,耳尖外撇。耳下腹部有一道凸弦纹,弦纹以下饰横向绳纹。残长9、残高12厘米。耳长7.7、宽4.9~5.6厘米(图八:4)。
鼎足也分为三型。
A型:3件。标本M1扰:1,夹砂灰胎黑皮陶,兽蹄形足,足根部作浮雕兽面纹,兽面中心有一道由多个连续凸起组成的脊,顶端外翘,脊两侧纹饰不清,似是由卷云纹组成。足面刮削成棱面。足背中空内凹,截面呈“U”(马蹄形)形。足跟部背面挖出大凹窝。足长25、宽5~9厘米(图八:5)。
B型:5件。标本M1扰:2,夹砂灰胎黑皮陶,兽蹄形足,足根部作浮雕兽面纹,中心有连续凸起形成的脊,脊顶上翘,两侧纹饰较A型鼎足简化许多,足面刮削成棱面,足腿实心,足根背部有小凹窝。足长20、宽4~6.4厘米(图八:6)。
C型:13件。标本M1扰:3,夹砂灰陶,足与鼎腹连接,根部做简化的兽面,中间有连续凸起形成的脊,脊顶上翘,两侧用凸凹面作兽面示意。足面削成棱面,实心足,足根部背面无凹窝。足长15.9、宽2.5~7.9厘米(图八:8)。标本M1扰:4,夹砂灰陶,兽蹄形足,形制与M1扰:3同,足长15.5、宽2.3~4.7厘米(图八:7)。
簠 带有足部或盖钮的残片3件,可能属于同一个体。标本M1扰:11,泥质灰陶,直口、下腹折壁,平底,矩尺形足或盖钮,边缘饰两道阴线纹。口部残长10.4、宽20、通高10厘米(图八:9)。标本M1扰:12,泥质灰陶,直口,下腹折壁,矩尺形足或盖钮,边缘饰两道阴线纹。口部残长15、残宽9.1、通高10厘米(图八:12)。
豆 1件残片。标本M1扰:10,泥质灰陶,残存的盘底为圜底,空心喇叭状足。残高10.9、足径8.8厘米(图八:15)。
器盖 较完整的有1件。标本M1扰:15,泥质褐胎黑皮陶,斜唇,直腹,弧顶。腹部有两道凹弦纹,顶面中心和近腹外缘处各有一周凹弦纹。顶部中心作环状纽,边缘饰3个突起的泥片。口径11.9、高3.8厘米(图八:11)。
勺 1件,另有相同的残柄4件。标本M1扰:13,泥质褐胎黑皮陶,勺部圆唇弧底,柄圆细长。勺部残长4.4、残宽6.7厘米,柄部残长4.6、直径1.5、通长9.1厘米(图八:10)。标本M1扰:14,残柄,泥质灰胎黑皮陶,截面圆形,从根部至顶端渐细。残长13.6、直径1~1.6厘米(图八:13)。
箕 残片1件。标本M1扰:9,仅余前半部,弧边,直壁,平底。残长17.3、残宽13.4、残高4.1厘米(图八:14)。
2.铜器
共9件,分别是3件矛和6件矛镦,出土时内部均有残断的木柲。
矛 3件,形制相同。圆锥状脊,中空通骹部,中脊起棱,叶较窄。骹口深凹呈燕尾形,骹上有一桥形鼻。标本M1:1-1,锋尖略残,残长19.3、骹口径2.2、锋宽3.1厘米(图九:1)。标本M1:2-1,中部残断,长约19.8、骹口径2.2、锋宽3.1厘米(图九:2)。标本M1:4-1,锋尖略残,残长19.7、骹口径2.3、锋宽3厘米(图九:3)。
矛镦 6件,分为二型。
A型:5件。圆筒形,头粗尾细,尾端开三叉,中上部有单面穿孔。标本M1:1-2,长16.6、銎口径1.4、尾端径1厘米(图九:5)。标本M1:2-2,长16.5、銎口径1.4、尾端径1厘米(图九:6)。标本M1:3,长16.5、銎口径1.4、尾端径1厘米(图九:7)。标本M1:4-2,上部残断,残长14.7、銎残口径1.3、尾端径1厘米(图九:8)。标本M1:6,长16.5、銎口径1.4、尾端径1厘米(图九:9)。
B型:1件。圆筒形,体较短,头粗尾细,平底,中上部有单面穿孔。标本M1:5,长11.7、銎口径1.4、尾 端径0.8厘米(图九:4)。
3.铁器
发现1件,为铁臿。标本M1填:1,表面锈蚀较重,“凹”字形,圆弧刃,两侧外侈上翘,銎部呈框形,两侧及下方均有凹槽。高8.6厘米,銎部宽6.5、厚2厘米,刃部宽8.5厘米(图九:10)。
四 结语
胡台孜战国墓虽然被盗严重,墓葬原始开口也遭到破坏,但仍可以辨别出墓葬的形制特点。墓坑的四壁带有一级台阶、用青膏泥包裹木椁、椁内分室的特点都具有显著的楚式风格。墓葬内的随葬品被盗一空,这给墓葬的年代判断造成一定的困难。墓道内的铜矛、盗洞底部及棺椁内出土的陶器残片无疑是墓葬内原始随葬品的一部分,填土内的铁臿也应与墓葬的埋葬年代相当。
铜矛圆锥形脊、中脊起棱、燕尾骹上单面带钮,以及臿为铁质且两刃外侈,都是战国时期楚地同类器较为常见的特征[2]。陶器可辨器型的有鼎、簠、豆、壶、钫、勺、箕、器盖等,说明墓内随葬品以仿铜陶礼器为主,是战国晚期楚墓常见的器物组合。但陶器残破程度极为严重,年代辨识度较高的只有鼎和簠。出土的陶鼎耳部为近长方形的附耳,足部为高兽蹄形,是楚式鼎的特点,足根饰兽面纹在楚鼎里也非常流行。只是A型粗壮鼎足的足背中空内凹、截面呈“U”形的特点并不多见,与其相对应的A型平折沿鼎口也发现较少。这类鼎一般形体较大,口上无盖,仅出土于一些高规格的墓葬中,如河南淮阳马鞍冢楚墓一号车马坑[3]、安徽长丰杨公M9[4]内皆出土有这种鼎。而且杨公M9出土的折沿鼎的鼎足背部也内凹,横截面呈马蹄形,与胡台孜战国墓内所出极为接近。胡台孜墓内的陶簠折腹较浅、足部(或钮部)不甚规整,应是该类器物的晚期形制,似乎介于马鞍冢陶簠和杨公M9无足陶簠之间。因此判断胡台孜战国墓的年代应为战国晚期,可能比淮阳马鞍冢稍晚,比长丰杨公战国墓略早或年代相当。该墓的墓道两侧对称排列矛和盾牌,可能具有类似仪仗的功能,这在长丰杨公以及寿县、淮南一带战国晚期的中大型楚墓内较为多见,具有鲜明的时代和地域特色[5]。
胡台孜战国墓的墓主应具有一定的地位,墓葬口部边长9~10米,在已经发掘的楚国贵族墓中属中等规模;木椁长3.7、宽2.4米,属中小规模;一椁重棺的葬具结构多见于中大型墓葬中,按周礼当属于大夫级别[6]。不过战国晚期僭越现象严重,上士阶层有的也使用了此种葬制。但墓内出土的折沿无盖陶鼎口径42厘米,与李三孤堆楚王墓内出土的“铸客大鼎”属同一类型(镬鼎[7]),一般只随葬在中大型墓葬中,在长丰杨公战国墓里仅见于规格最高的M9内。因此推测,胡台孜战国墓的墓主应是一位战国晚期约相当于大夫级别的楚国中层贵族。
寿县地区在春秋时曾属州来国,后为蔡国所居,公元前447年,楚灭蔡,寿县为楚所有。战国晚期,楚国西受强秦压迫,不断东迁,于公元前241年迁都寿春,寿县因此成为楚国晚期的政治、经济中心。在寿县的周边,分布着大小不等、数量众多的封土墩,其中多数可能就是这一时期的贵族墓。按照勘探和遥感考古对寿春城遗址的定位,李三孤堆楚王墓及杨公等战国墓群在寿春城遗址东约16公里,寿西湖至双桥一线战国贵族墓群在寿春城遗址西南约12公里,胡台孜战国墓在寿春城遗址西北约12公里[8]。因此在距离上看,胡台孜楚墓的位置是符合寿县一带楚国晚期贵族墓的分布规律的。但是据此前所知,在寿县一带发现的战国晚期贵族墓都分布在淮河以南,淮河北岸尚未发现。胡台孜战国墓是首次在寿县一带的淮河北岸发现的楚国晚期贵族墓。这一发现给我们带来了这样的疑惑:一是寿县一带淮河北岸的战国晚期贵族墓是本来就极为稀少,还是由于这一区域此前的考古工作不足?第二,如果是因为淮河阻隔,导致楚国贵族一般不葬于北岸,那么为何胡台孜战国墓会葬在北岸?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入的考古工作去探讨。
领 队:张钟云
发 掘:李 军 李 阳 张领军
王 亚 岳婧津 王 志
绘 图:王 志
执 笔:王 志
[1]我们在该墓葬的发掘中将墓内未经扰动的随葬品编号为M1: n,将墓内被扰乱的随葬品或扰进的遗物编号为M1扰:n,将墓内填土中夹带的遗物编号为M1填:n,以示三者的区别。
[2]湖南省博物馆等:《长沙楚墓(上册)》,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212、498-499页。
[3]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南淮阳马鞍冢楚墓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0期。
[4]安徽省文物工作队:《安徽长丰杨公发掘九座战国墓》,《考古学集刊》第2集;杨鸠霞:《长丰战国晚期楚墓》,《文物研究》第4期。
[5]安徽省文物工作队:《安徽长丰杨公发掘九座战国墓》,《考古学集刊》第2集;寿县博物馆:《寿县双桥战国墓调查》,《文物研究》1986年第二辑。
[6]郭德维:《楚系墓葬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52-75页。
[7]刘彬徽:《楚系青铜器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11-114页;张闻捷:《试论楚墓的用鼎制度》,《江汉考古》2010年第4期。
[8]丁邦钧:《楚都寿春城考古调查综述》,《东南文化》1987年第1期;丁邦钧:《寿春城考古的主要收获》,《东南文化》1991年第2期。
Excavation Report of the Chu Tomb of the Warring States Located in Hutaizi, Maoji, Huainan, Anhui Province
Anhui Provinci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rchaeology
Abstract: The Chu tomb (M1) dating to late Warring States discovered at Hutaizi, Maoji, Huainan, Anhui Province is located in the north of the Huai River, 12 kilo meters to the northwest of Chu’s late capital Shouchun City. It is the first Chu noble tomb discovered in the northern side of the Huai River. The layout of the tomb and the structure of the coffin are easy to identify. The tomb corridor was equipped with spears and shields on both sides, typical to the time and the area.
Key words: Maoji Huainan; Shouxian; Warring States; Chu tomb
(责任编辑、校对:黄 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